《留学生那点事儿之欢喜结局》 - 二、焦雁


  拎着购物袋从普拉达出来,隔壁咖啡店的香味吸引住我。看看表,已经七点。今天逛得有些狠,竟然错过晚饭时间。再瞅着表上的三个圈圈,三个颜色已经合上而且有了重叠。今天卡路里消耗完成任务,我思忖着给自己来杯咖啡应该不为过。

  咖啡店顾客挺多,队伍却不长。我怕挡队伍,离柜台远远站着,为头顶菜单里的各式咖啡犯难。如果听从脑袋瓜儿理性选择,我该点小杯美咖,可一张巨大的摩卡特写海报让我挪不开目光。我喜欢摩卡,喜欢里面浓郁的巧克力汁,喜欢上面软软的鲜奶油,再撒上一层淡淡的肉桂粉,我所有心思都铺在大杯摩卡上。

  服务员早等不及,手指放在屏幕上蓄势待发,盯着我准备下单。我的内心还在纠结打仗,而且明明离柜台站得老远,他却挥手招唿我靠近,热情问道:「小姐想要什麽?」

  我的目光在摩卡流连不已,却咬着牙说道:「小杯美咖……除咖啡因。」

  我该一枪崩了自己,可服务员根本不管我的内心在淌血,飞快在屏幕上按着,然後问道:「叫什麽名字?」

  我一副没听明白的诧异表情,「买杯咖啡还得报名字?」

  服务员耐着性子解释,我这才恍然大悟,快速说道:「千里共婵娟。」

  不出所料,服务员一脸茫然看向我。我心里哈哈大笑,因为小杯美咖的郁闷情绪也除去很多。这是我买咖啡最喜欢的部分,通常给名字时我都是唐诗宋词换着来,上次给自己起的名字是'知我者为我心忧',再上次是'滚滚长江东逝水',每次服务员都一脸难色,那幅不知该如何下笔的样子,比叫玛利、露西要酷多了。

  「就写艾玛吧!」玩笑开完,我善解人意换个名字。

  服务员如释重负,刷刷刷写好我的名字,迫不及待把我打发给下一个服务员。

  我再次留恋地看了眼精美的摩卡海报,心如刀割。下次吧,亲爱的,我在健身房多待半个小时,一定领你回家。我暗暗叹口气,退到一边,拿出手机翻着新闻,等待艾玛的美咖…除咖啡因的…还是小杯,真该自己颁个诺贝尔傻瓜奖。

  没多久,一个声音忽然响起:「千里共婵娟。」

  我楞了一下,擡起头顺着声音看去。一个中国人样貌的服务员端着咖啡杯和我四目相对,面色有些疲劳颓丧,眼睛却清亮沈稳,我立刻认出是早先在街上救我免遭车祸的男生。居然在这里又看到他,好巧啊!

  我回想起早上的情形,当我转身看向他的那一瞬间,不知该如何形容。因为在我有限的生活经验中,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。

  激烈跳动的心脏、纷乱盘旋的情绪让我的头脑完全凝滞,只剩一份强烈的直觉:我所熟知的世界即将改变。这份直觉仔细想想非常可笑,我很清楚,当时情况那麽混乱。到处都是人和车,我又因为一场潜在车祸惊魂未定,很容易焦虑过度,根本无法有条有理地感觉任何事情。

  两人的交谈快速简单,他的指责之意再明显不过。确定我没事儿後他就再见离开,甚至连名字都没留下,仿佛迫不及待将我抛掷脑後。我有些泄气,看来是自作多情,人也没开始时觉得顺眼。他的脸庞方方正正,五官普普通通。衣服干净但毫不起眼,大小虽然合身但却和气质不衬,身上还有一阵浓浓的烟草味。没什麽特别,只是一个健壮、有点魁伟的男人。

  这会儿他正面对着我,大概因为店里太热,领口下的两颗扣子被解开,露出小片麦色的肌肤。脖子修长,连那枚凸起的喉结都显得性感粗犷。袖子挽到手肘,胳膊上发达的肌肉将袖口绷得紧紧的。我看得口干舌燥,心里蠢蠢欲动,忍不住想摸一下、亲亲也行,或者两者都有,究竟是不是真那麽硬朗?

  「千里共婵娟。」他又说一遍,微垂的眼睛直直望向我,含着些许不屑。举着杯子的手擡了擡,胳膊上鼓鼓的肌肉跟着跳动一下。

  我脸庞发烫,应该是已经红了。我暗暗斥责自己,明明一般般个人,竟然在他面前走神,这可不是好现象。我故意看看刚才给我下单的服务员,祈祷这个动作可以让他信服,我的尴尬完全因为刚才的表演不小心被尽收眼底,绝不能让他知道脸红是因为幻想他衣服里的样子。

  我轻咳一声走上前,从他手中接过杯子,惊喜地发现竟是大杯摩卡。我眉开眼笑,感激地说:「哥哥真好!」

  他从鼻子里哼了声,回道:「别多想,所有中国人来,我都是大杯。」

  我更加热情,追问道:「美咖变摩卡怎麽说?」

  「看你那模样,跟被捅了一刀似的,我做慈善罢了。」

  我拍拍心脏做受伤状,可怜兮兮道:「所以说你好呢,第二次了,你可是又救我一命!」

  这次他没有搭腔,或者说直接把我当成透明人,转身在咖啡机前继续忙碌。刚好给我一个机会欣赏他的背影,工作衬衫平展地贴着他的身体,宽宽的脊背,结实的臀部,粗壮的四肢,这身板可以给八分。

  我端着咖啡找到一个角落坐好,越看我的摩卡越喜欢,香醇浓郁的气息围绕着我,让我忍不住凑上前深深吸了一口气。咖啡那麽香,我又平平安安,生活真美好!多亏那个小哥哥,不仅救我免於车祸,又送上摩卡一杯,我爱你!

  这心思听上去像玩笑,但我确实喜欢上他,虽然不过第二次见面。我朝那小哥哥看过去,也许我的目光太过热烈,他好像有所察觉,转过身扫视店里的人群,很快就和我的眼睛相遇。

  再看第二眼,他仍然不醒目,除了眼里的聪慧。一直以来我不喜欢太过聪明的男人,我的意思是,在见到他之前,我不觉得喜欢这个类型。他们思想太多、太讲道理不讲感觉,尤其这位又用特有的、冷漠的、纡尊降贵的神色看着我。

  我笑起来,明白他眼神里的意思。他很讨厌我,但遗憾的是我阴魂不散,总在他周围出现。我的玩心和虚荣心一时被挑起,朝他作了个揖,毫不介意他眼神里的敌意,用口型再次说谢谢。顿了顿还觉得不够,又指指他,再指指我的桌子,希望他明白有时间了过来找我。

  他皱皱眉头,撇开眼只当我是神经病。虽然打量很粗略,但足够明了他对我避而远之的态度。我却觉得越来越有趣,尤其是自己展现的热情,到他跟前跟泼到冰块似的,不但没有融化冰块,反而连热情都被冻成挂在屋檐的冰淩子。这番做派让我想做一件会撩骚他的事,譬如扑到他怀里吻他,直到僵硬严肃的面庞软化。

  我一边喝着摩卡,一边盯着他,想抓个他又忍不住瞄向我的正着。

  这时手机响起短信提示音,潘惠的一条微信跳出来:最後一间有人要了。

  这个学期有一周读书假期,我早早瞄上林区一幢别墅,尤其是别墅的花园设计去年上过杂志、得过大奖,我一直说想去看看。潘惠提到读书周换个地方呆呆时,很多人都表示有兴趣,我趁机推荐这幢别墅。说服大家并不难,毕竟地方和房子确实漂亮,虽然价钱贵点儿,可一分钱一分货,比五星级酒店强。

  潘惠人缘广牵头负责,别墅的六个卧室很快凑齐人,没想到昨儿一个人忽然告知有事退出。虽然觉得这种一到最後就掉链子的人麻烦,但也无可奈何。没想到潘惠动作倒是利索,很快找到人将份子补齐。

  我将电话打过去,没响两声潘惠轻快的声音在另一头响起。忽然,桌上投下一片阴影,接着一个外套衣角出现在我低垂的视野。我的心脏漏跳一拍,疼疼的,颤颤的,却没敢擡头,怕他看到我眼里的得意。好不容易稳着自己擡眼看去,果然是救命恩人。他身上披了件早上的外套,抽出对面的椅子坐在我对面。

  我对他笑笑,给他一个抱歉的眼神,继续对着手机道:「惠儿,我还当咱们就把那间空出来呢,昨儿我已经把钱付给中介。今儿得的份子,也别说银行转来转去,我回头跟大家说一下,用这钱在林区镇子里找个餐馆,大家聚餐吃顿饭,怎麽样?」

  「行啊,本来说租个小巴一起带大家过去,但问了一圈时间合不上,只能各去各的,所以到农庄肯定有早有晚,你找个打烊晚点儿的餐厅就好。」潘惠爽快答应下来。

  「好的,定几个人的桌子?」我从包里拿出笔和便签边听边写,有的人认识,有的人不认识。房间就那麽几个,可从人头上看,我估计自己是为数不多的单飞分子。不过不重要,我本来就是冲着花园去的。

  我高高兴兴放下手机,虽说今天险象环生,但总的来说还不错,尤其是救我的小哥儿正坐在对面。第一次太过惊慌匆忙,第二次光线不好又隔着柜台,现在的情绪和环境都恰到好处,我也有了新发现。他将头发剃得很短,摸上去大概会刺刺的。厚厚的鼻子本该缓和脸庞的棱角,然而浓眉下眼睛带着专注又有些尖锐,浑身上下冷冰冰的,看不出喜怒哀乐。整个人无趣得跟老和尚在念经,白瞎二三十岁的大好年纪。

  我的意思是,既然坐到跟前,干嘛还一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呢?

  看,这就是为什麽我喜欢单纯简单的人,有点儿可爱,有点儿笨拙,这样的人打起交道来没有威胁,轻松愉快。奇怪的是这位身上的特质却边儿都不沾,我却还是被吸引,至少直觉告诉我不要轻易放弃。挺奇怪,我抚额琢磨了下,看来了解自己也需要过程啊!

  我握住咖啡杯,身体稍稍向前,一本正经说道:「嗨,今天是你的幸运日。」

  他的瞳孔晃动一下,显然很意外,似乎不知道该怎麽办。几秒的沈默後,他眯起眼睛防备地回道:「为什麽这麽说?」

  「今天你认识了焦雁。」严格说该是我幸运才对,不过嘛,这些都是字词句的修饰,意思一个样儿。

  「我猜你不是千里共婵娟,而是那个焦雁?」

  「天上地下,就这一个。」我咧嘴无声笑起来。

  他没有接话,只是做个嗤笑的表情,但不妨碍仍是个笑容。紧抿的嘴唇放松下来,露出原来饱满的样子,镶在棱角分明的脸上,有点儿苦中作乐的无奈,好像救人於水火後却又让自己深陷水火。他今天日子应该不太好过!

  我继续问道:「你叫什麽?我怎麽都该知道救命恩人的名字吧!」

  他还是没有接话,可能在猜测为什麽面前这个黄毛丫头对他感兴趣。老实说,我对自己的勇敢也印象深刻。自从上大学,脱离父母独自生活是我成长一大步。除了努力学习,还要学下厨做饭、在线订购、组装一大堆家具、参加活动结交朋友,探索城市的街街角角而不迷路。显然,我在走马路时还需要更加小心,不过没关系,任何事情都有过程。

  现在,我正和一个男生调情,而我一点儿都不知道究竟做的对不对。

  他沈默的时间越长,我的信心也越少。我应该更委婉、更谨慎些麽?他能主动坐到我面前,肯定有他的原因。这是危险信号麽?光天化日之下聊聊天应该没什麽吧,而且他又一副冷脸,看上去像是我在缠着他烦人。欲擒故纵麽?还是有其他事情让他退缩。

  「孔学谦。」他终於开口,目光很难解读。

  虽然这位说话跟拔牙似的,我却仍然很高兴。至少这次两人没有分道扬镳继续当陌生人。我想了想,说道:「皮克斯动画、好声音、阿加莎?克里斯蒂,还有……摩卡。」

  「嗯?」

  我对他嫣然一笑,「早上你问我还着迷什麽?现在可以告诉你了啊。」

  「阿婆?不嫌老了些麽?」

  「'好'的意思就是经得起时间考验,什麽时候都有人喜欢。」我停顿了下,又故作深沈道:「时间决定结果!」

  孔学谦眼皮跳了一下,却没有马上说话,只是用那双仿佛能摄人心魂的眼睛淡淡瞥向我,半响表情才松懈下来,说道:「陪我出去抽根烟。」

  他站起身,又帮我把挡道儿的椅子挪开。他的手掌很大,指甲修得整整齐齐。我抑制不住唇边的笑容,心头有些瘙痒。一个念头刚在脑海中升起,他却已经将手收回。

  孔学谦显然很熟周围,被他带着拐了几拐,两人就从最近的消防通道出了购物中心大厦。

  「你在哪个系念书?」他从兜里掏出一盒烟,抽出一只叼在嘴里,紧紧抿着。

  我的眼光追随他的动作,发现他的唇角有些龟裂蜕皮。手袋里有瓶水、也有管润唇膏,当然也可以亲上一亲,替他舔走唇上的干涩。不过,看到他阴郁颓唐的面孔,那股突如其来的欲望瞬间消褪。

  「景观。」我赶紧将思绪转回到他的问题。

  「景观是干什麽的?」

  「公共场所的共享空间设计,譬如公园、中庭、大堂,更简单的说就是种树、栽花、挖水池。」我快速说道,这个问题被问过很多次,我早已答得轻车熟路。

  「我们学校很强麽?」他慢悠悠问,手里攥着火机,不着急点火。

  「还行。景观系原来在农学院下面,後来被建筑学院要走,结果没多久,又被城规学院撬了墙角。这已经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儿,不过每年仍然被每一届新生津津乐道,好像景观是唐僧肉似的,妖魔鬼怪谁都稀罕。其实每次换主儿,名义上是学术管理,说到底还是捞各种好处,师资强大了,排名也容易靠前,可也落下见异思迁的名声。」

  我滔滔不绝,一方面不想让两人陷入沈默的尴尬,另一方面也确实想认识他、被他认识。我不觉得他真有兴趣知道我的专业,说到底只是想有人陪而已。我并不介意,很显然他今天心情不好,可既然说了认识我是他的幸运,那当然要认真对待啦。

  「见异思迁,」他干笑两声,说道:「看来数学学院表现很好,从来没挪过地儿。」

  他终於举起火机打火,可试了几次只见着火星就是点不着。我走上前从他手里夺过火机,手腕甩了两下,帮他打着火,问道:「所以...这就是原因。」

  孔学谦很快吸了口烟吐出来,透过缭绕的烟雾,微眯着双眼,风轻云淡说道:「嗯?你的思维很跳跃啊!」

  「你明明烦死我,偏偏还拉着我聊天。有人见异思迁是个很好的理由,对吧?」我不知道他是讽刺或是真心,索性继续自作聪明。

  「也许。」

  「换句话说,别管闲事儿。」

  「也许。」

  「好吧,不说就是了。」我轻松说道:「等将来我们更熟些,你更相信我些,也许会告诉我。」

  「谁说我不信你?」

  「你的眼睛在说厌烦透了,而抿着嘴唇的方式,正使劲儿阻止自己泼口大骂。」

  「我没有。」他飞快否认。

  「而我不信,身体语言从不骗人。」他心情不好,又看我一百个不顺眼,再努力讨好,他都会依旧找别扭。还不如任性一些,跟他争一争。

  「今天早上醒来时,我们还是陌生人。」

  「现在呢,我喝了你的咖啡,给你点烟解闷儿,做了自我介绍,更不用说被你搂过抱过,已经不是陌生人。」

  孔学谦倚在墙边吸着烟,不再说话,但眼神在我身上游走,却没有任何动作,不知在想什麽。

  「谁?爸爸?妈妈?哥们?女票?再要麽就是你?能让你如此郁闷,横竖逃不了这些最亲近的人。」我进一步刺探,说我八卦没礼貌好了,可我确实好奇想知道啊!

  孔学谦面色更加阴暗,微微摇头。

  我走上前一步,热情说道:「嗨,你可以跟我说啊,你说什麽我都听。」

  孔学谦不屑一顾,问道:「为什麽?就因为一杯摩卡?」

  灼热的烟草气息混合着冷漠的话语,我有些心怯,可想着他这副神态说不定就在等我打退堂鼓,让我还是壮着胆子冒险靠近,反问道:「为什麽不,我喜欢摩卡。」

  他整个人钉在墙边,没有动,甚至唿吸都没乱。

  我继续问道:「如果我问你你着迷什麽,我会後悔吗?」

  孔学谦眯着眼睛刚要说话,忽然衣服兜里响起一阵轻快的音乐声。他的表情立刻变得冰冷,浑身上下好像结上一层霜,速度之快令我不寒而栗。不光因为恐惧,还有来自大脑深处的信号:危险。

  有人给孔学谦打电话,而且这个人很特别,不然铃声不会设置成老樊的 '我的姑娘'。可是他任由铃声响着就是不接。直到对方挂断电话, '我的姑娘'嘎然停止,我才慢慢唿出一口气,甚至没意识到刚才竟然一直屏住了唿吸。

  然而,孔学谦周身仍然散发出危险的气息,刚刚发生了什麽?这个沈默寡言的男人早上救了我的命,刚刚又给我一杯香喷喷的摩卡,这会儿却仿佛要杀人似的。

  仿佛看出我的想法,孔学谦站直身体,长长的手指缓缓弯曲,握成拳头按在腿边,说道:「没错,你会後悔。你是聪明人,焦雁,离我远点儿。」

  我背好包,拿起购物袋,再傻也知道自己不小心走进一场激烈的纠纷中。虽说我挺想继续呆下去,可孔学谦估计没心情让我看热闹。不仅如此,他正处在异常愤怒的状态,多留一秒我都可能成为替罪羊。

  我被动地点点头,答应道:「好,不过你别冲动,小心将来会後悔。」

  「你再不走就一定会後悔!」

  「好吧好吧,你忙,我先离开。」我下意识放轻语气,像在示弱,也像是怕激怒到他。

  也许太过紧张,我没看到进门的小台阶,而鞋跟又太高,不小心绊了下扭着脚。我轻唿一声,赶紧抓住大门稳住自己,尽量保持优雅地走进购物中心。忽然,孔学谦出现在我旁边,我以为他又要教训我,没想到他竟然扶住我,说道:「我送你。」

  还不等我做出反应,他已经迈出步子,速度不快但扶着我的手却异常用劲。他从始至终目不斜视,加上个子又高,从我的角度看过去,只能看到紧绷的下巴和笔直的肩膀,整个人就像即将爆炸的炸药桶。我小心翼翼跟着,绞尽脑汁想开口说点儿什麽,可车站眨眼就在面前。以前来购物中心,不止一次抱怨车站离得太远,可这次却近的就在隔壁似的。

  孔学谦仍然不说话,甚至连再见都没说转身就走。望着他即将远离的背影,我着急叫住他:「嗨……」他不停,我急了,提高声音又叫了声:「喂,孔学谦……」

  他停下步伐,终於回头。我无法动弹,原本想走过去的动作也一时停滞。明明是个普普通通的男人,隔着那麽远,我却仿佛看到他的难过和孤单。

  我拼命吞下喉咙里的肿块,说道:「谢谢。」

  孔学谦低低应了声,脚步更加迅速地移动,没一会儿就消失在人群中。

  我两手撑在长板凳上,盯着鞋尖亮片,思忖着刚才发生的一切。电话那头肯定是他的女票,而且是刚刚吵完架的女票。联想到口不择言说今天是他的幸运日,我不禁缩缩脖子,估计孔学谦当时都要骂破肚子。

  我很是沮丧,在这种情形下相识实在不是时候,无论孔学谦身上发生什麽,也不管我多喜欢他,结果都是我被拉黑出局。就像雨後春笋,刺破厚厚的土壤,蓄势待发繁盛成长,可在别人眼里不过是花园里的野草,毫不犹豫被连根儿拔起,扔到一边。

  我长叹口气,这一天从认识孔学谦开始,情绪就在起起落落中上下,最终还是惨淡收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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